[宏观教育资讯]教育部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3)
作者: 日期:2021-01-09 19:03:42 阅读:146次
第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湖北、浙江、湖南、新疆、河北等地抓紧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浙江省从2004年到2007年,政府每年发放2000万元教师培训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以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专项资金。湖南提出,各级政府应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经常性支出渠道,确保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并从城市教育附加费和农村教育经费转移支付中提取一定比例,教师所在学校应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学校成本。在新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专项用于地方教育经费,建议一般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从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人民教育基金中留出5%用于教师培训。河北提出,从2005年起,省级财政要设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要求市、县两级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第七,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山东、新疆、河北、辽宁等省积极探索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山东将建立教师培训证书制度、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和学分管理制度,以及部分课程和学历与非学历培训学分互认机制。新疆对教师继续教育提出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注册和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把完成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职务评定和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建立并实施了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的审批、挂牌、考核和评价制度。河北省建立了教师定期脱产轮训制度,促进教师培训。辽宁加强对地方政府组织的新一轮全员培训实施情况的考核,将目标落实情况作为省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七,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山东、新疆、河北、辽宁等省积极探索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山东将建立教师培训证书制度、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和学分管理制度,以及部分课程和学历与非学历培训学分互认机制。新疆对教师继续教育提出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注册和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把完成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职务评定和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建立并实施了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的审批、挂牌、考核和评价制度。河北省建立了教师定期脱产轮训制度,促进教师培训。辽宁加强对地方政府组织的新一轮全员培训实施情况的考核,将目标落实情况作为省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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