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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改革亮点大盘点(一)

 自去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和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期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今年7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这三个重要文件。那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改革决策在各地的落实情况如何?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浙江省落实上述三个文件的总体情况,了解浙江的基础教育重大改革动态。
浙江省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三个文件的关键措施主要是:一是制定《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和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已经省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近期将印发;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1+N”系列文件,形成总文件和若干配套文件。三,结合浙江省实际,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期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深化高考招生综合改革,二是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改革,并制定《关于实施分类办学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普通高中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配套园治理:建立重点任务跟踪销号机制和月报制度
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的重要途径。浙江早在2018年就对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逐个建立台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今年6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社区托幼园所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近期的督导评估来看,浙江省城市社区配套公园治理工作开局良好,各地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下一步,浙江省将着力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治理的推进机制。治理工作组定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重点任务跟踪销售机制和月报制度,修订完善城市社区托幼机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履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敦促各地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在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降旧控新”,坚决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校外培训: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形成高压态势
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浙江省将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民生大事和大事”。
根据国家四部委通知要求,浙江省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深入调查、全面整改、监督检查“回头看”等三个阶段的集中专项治理,全省共安排校外培训机构30746家,按照规范、整改、关闭一批的原则,成功完成了19336家问题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类整改。目前,浙江省已发放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1380家,全部进入全国校外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近日,根据国家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网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进校外网上培训规范化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初步摸清了全省底数。
总体而言,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规范化办学意识不断增强,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的意识不断提高。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协调各部门执法力量,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统一监管体系。同时,研究制定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指引,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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