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16年版)(六十二)
③排水管和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隔为1.5m,埋入深度为建筑物基础时为2.5m以上时为2.5mm;④表中热力管和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隔为2.5mm,埋入深度为2.5mm或埋入深度为2.5mm以上时为2.5mm或埋入热力管道时为2.5m
10.0.2.5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到远为:电力管道或电信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
(2)各种管道的垂直排序,由浅到深为:电信管道,热力管道,小于10KV的电力管道,大于10KV的电力管道,燃气管道,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
10.0.2.6力电缆应远离电信管缆,并按照电力电缆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10.0.2.7 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临时管线避免永久管线;
(2)小管线避免大管线;
(3)压力管线避免重力自流管线;
(4)可弯曲管线避免不可弯曲管线。
10.0.2.8 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10.0.2-4中的规定。
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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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管道综合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管道综合的目的是在满足各种管道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自合理的空间,解决管道或建筑物、道路和绿化之间的矛盾,使其得其所,为各管道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住宅区管道布局,所有压力管道都与城市干线网密切相关,如城市供水管道、电力管道、煤气管道、暖气管道等,管道必须与城市干线连接的重力自流管道与地区排水方向和城市雨污水干线相关。在进行管道综合的情况下,必须与周围的城市政治条件和本区的纵向计划设计合作,进行更多的校验,使管道综合方案更加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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